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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第一所整合型細胞治療中心成立

2018-12-14

衛生福利部9月6日發布「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條文,開放6項細胞治療技術,包括癌症病人的自體免疫細胞治療、周邊血幹細胞移植,另像是大面積燒傷及困難傷口的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膝關節軟骨自體軟骨細胞移植等。

三軍總醫院整合血液腫瘤科及整形外科組成細胞治療醫療團隊,日前舉辦「細胞治療中心」揭牌典禮,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細胞治療特管辦法9月初公布至今,共有3個機構申請成立細胞治療中心,三總是第一個完成醫師訓練並宣布成立的中心。石崇良致詞說明:有別於過去醫院進行細胞培養多委託院外實驗室進行,未來醫院細胞治療中心的醫師必須受訓,學習細胞製程及實驗室品質控管,而非單純診斷、開處方箋,預計三總最快明年1月就能針對癌末患者進行細胞治療。

細胞治療除可治療癌症,也可用於燒燙傷患者,石崇良表示,過去八仙塵爆時,日本就曾利用細胞治療技術,取患者身上一小塊皮膚,培養出大片皮膚後植回,接受治療傷者原本全身超過90%面積燒燙傷,如今恢復相當良好、皮膚攣縮也較不嚴重。此外,因應人口老化,未來細胞治療也可望用於修復受損的膝關節軟骨,減少膝關節置換,延長膝關節使用年限,提高老人家的生活品質。

 

參考資料:聯合新聞網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5999/3536989?from=udn-referralnews_ch1005artbot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