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醫界全力配合防疫,中央健康保險署於109年2月5日函文公告,自109年1月23日起區域以上醫院門診減量措施暫緩執行;考量逸情持續發展,放寬期限持續展延,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本文摘自健保醫字第1090032661號公文,敬請區域級(含)以上醫療院所參見。
相關函文請參
健保醫字第1090032629號函(109年1月22日發文)、
健保醫字第1090032640號函(109年1月27日發文)。
2020-02-06
為利醫界全力配合防疫,中央健康保險署於109年2月5日函文公告,自109年1月23日起區域以上醫院門診減量措施暫緩執行;考量逸情持續發展,放寬期限持續展延,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本文摘自健保醫字第1090032661號公文,敬請區域級(含)以上醫療院所參見。
相關函文請參
健保醫字第1090032629號函(109年1月22日發文)、
健保醫字第1090032640號函(109年1月27日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