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醫療應變訊息-疾管署】2020.6.16
一、為兼顧醫療照護體系量能及防疫安全,考量國內疫情趨緩現況,針對因不同狀況被納入自主健康管理之醫院和住宿式衛福機構第一線照顧病人/服務對象的工作人員,訂有「因應COVID-19疫情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返回工作建議」,說明如下:
(一)法定傳染病通報個案(非確診):於2次採檢(採檢間隔至少24小時)陰性,且退燒24小時(未使用退燒藥),且相關症狀緩解後,可返回上班。惟若仍於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間者,應繼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至期滿。
(二)擴大採檢個案:於1次採檢陰性,且退燒24小時(未使用退燒藥),且相關症狀緩解後,可返回工作。
(三)居家隔離/檢疫期滿者:期間未出現相關症狀者,於期滿後進行採檢,不需等待檢驗結果,可返回工作。
二、前開建議之採檢方式、注意事項等,歡迎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專區查閱。